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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修改外国直接投资标准
2009-02-13 10:58  文章来源:驻孟买总领馆经商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印度内阁经济委员会2009年2月11日通过商工部工业政策和促进局提出的外国直接投资标准修改方案,使外国直接投资更容易进入印度市场。
  根据新标准,任何合资企业,凡是印方持股50%以上,即被视作“印度公司”,该公司的投资被视作国内投资。如果外方(包括印度本国人海外注册的公司)持股超过50%,则被视作“外国公司”,该公司的投资将完全视作外国投资。而在旧标准中,无论内外资占比如何,合资企业进行投资时,相当于外方在合资企业所占股份比重的资金总被视作外国投资。例如,一个外资持股40%、内资持股60%的合资公司M在另一家公司N中投资100亿卢比,在新标准下,外国投资为0;而在旧标准下,40亿卢比被视作外国直接投资。
  印度时代报的分析师认为,计算外资标准的这一变化,几乎相当于对非直接外国投资开放了所有行业。普华永道的执行董事分析了外国投资如何进入被政府列入禁止外国直接投资目录的多品牌零售领域:外国公司A与印度公司B,以49%对51%的方式成立公司C,公司C是印度公司。现在如果公司C在公司D中投资,哪怕公司C在公司D中占股达到99.99%,公司D仍将视作完全内资公司,不含有任何外国直接投资成份,这样公司D就能够投资于包括被政府禁止外商投资的多品牌零售领域。
  唯一的例外是合资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国公司在子公司中的股权比被认为与其在合资母公司的持股比重一致。在以上例子中,如果C公司全资投资设立子公司D,那么公司D中49%的投资被视作外国直接投资。
  在上述例子中,如果外国公司A与内资公司B以51%对49%的方式成立公司C,则公司C是外国公司。如果公司C在公司D中投资,那么公司C的全部投资将视作外国投资。
  政府有关人士认为实施这一新标准主要是为了使外国直接投资标准更加简化、透明,使外国非直接投资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增加对外资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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